2017-09-29 19:44:49 浏览数:0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党员干部和师生理论学习制度》(青农大党字[2014]21号)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全院党员干部和师生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素养,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订此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党员干部和师生理论学习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学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学习党的历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和反应当代世界潮流的各种新知识相结合,把经济、政治、科技、教育、管理、历史、法律等其他反映时代发展的最小知识列入学习范围,努力提高党员干部和师生的综合素质。
二、学习的组织实施
参加理论学习的人员包括全院党员干部、教职工和大学生,学习坚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导向,师生党员学习为带动,全体教职工、大学生共同学习。
(一)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
学院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院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适时吸收教工党支部书记参加。中心组组长由党总支书记袁忠林担任,副组长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副院长李军担任,秘书由宣传委员马伟萍担任。
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每月第四个周进行一次,由组长和副组长负责制定年度和学期学习计划,提出年度学习指导意见、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讨论活动。每次学习讨论由学习组秘书负责记录,个人要有学习笔记。
(二)党员的学习
学院党总支实行党员双周集中学习制度,每双周周四下午进行,学习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各党支部书记做好组织工作。
学习内容根据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联系实际情况可适时作出调整。学习形式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为主,根据需要可以邀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学者以讲课、辅导和组织观看录像等形式进行。
(三)教职工及学生的学习
学院党总支组织定期组织全体教工、学生党员进行集中学习。教工的组织由学院办公室负责,每单周周四下午进行一次,由教工党员负责带动。学生党员的学习由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每双周周日进行一次,由学生党员负责带动。
学习专题的确定由党总支书记、副书记负责讨论研究,坚持将学习与贯彻落实上级文件和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与解决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党团组织建设和校风学风建设紧密集合。
三、学习的考勤与考核
(一)学习的考勤
党员干部和师生学习实行签到考勤,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中心组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组织请假,组织秘书做好记录。年度缺席四分之一者视为理论学习不合格。师生的学习因授课、上课等原因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向党总支或学工办请假。凡缺席者必须参加补课。
(二)学习的考核
学院党总支定期、不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检查、评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学习无故缺席2次以上者,年终个人考评不能评优。师生学习一学期无故缺勤累计3次以上的,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教师个人年终考核不能评优。学院学工办将学生的学习考核情况作为学生年度综合素质测评、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凡累加3次以上无故缺勤者,将不予以评优。
植物医学学院党总支
2017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