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制度

中共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工党支部建设的意见

    2017-09-29 19:35:31           浏览数:0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基层党建工作,充分发挥教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教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学校教工党支部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紧密联系实际,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为目标,以坚持和完善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基础,以创新党建工作载体、激发生机活力为重点,以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关键,切实加强党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在立德树人、推动发展、服务师生、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中的作用,不断增强教工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实现组织坚强有力、党员作用突出、工作得到促进、师生员工满意的目标,为推动学校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措施和任务

  (一)科学设置党支部

  1.设置原则。一是凡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单位,都要单独设置教工党支部。每一个教工党员都应当编入相应的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业务相近的部门或单位联合成立教工党支部;因临时任务而组建的基层部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应成立临时教工党支部。二是成立教工党支部和临时教工党支部必须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并报党委组织部备案。三是教工党支部人数原则上控制在20人以内,党员人数超过20人的,原则上分设两个支部。分设确有困难的,根据工作需要,可分成若干个党小组开展活动,每个党小组不少于3名党员,党小组设组长1人,由小组党员选举产生或由党支部委员会指定。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2.设置方式。一是学院教工党支部一般按教研室、研究室(所)或学科专业设置;管理服务机构教工党支部一般按部门、处室设置;离退休教工党支部按照就近就便、利于开展活动的原则设置。二是积极适应学校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的变化,探索教工党支部进实验室、实践基地以及课题组、项目组、科研平台等学术团队。三是教工党支部有调整变化的,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报批,使党的工作同步开展。

  (二)党支部领导班子建设

  1.健全支部委员会的配备。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一般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书记1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名,主持支部日常工作。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在任期内,如支部委员出现空缺,要及时增补,把党性强、作风好、师生公认的优秀党员选配充实到支部委会中。

  2.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各基层党组织要推荐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工作能力强、热心党务工作的同志担任支部书记,原则上有2年以上党龄的党员担任。在职教工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教学科研和管理骨干担任;离退休教工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素质好、工作负责、身体健康的离退休教工党员担任。

  3.加强对党支部书记的培训指导。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对党支部书记的要求,抓好教工党支部书记的培训和工作指导,不断提高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务工作能力。要每月召开1次党支部书记例会,通报情况,交流经验,部署工作。要加强对教工党支部书记的关怀激励,建立分党委(党总支、党工委)书记与党支部书记定期谈心制度,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谈心谈话。

  (三)组织发展和党员教育工作

  1.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一是各教工党支部要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和有关规定,科学制定年度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加大在优秀中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各党支部也要建立党建联络员制度,变“坐等上门”、“等待成熟”为“主动联系”、“积极引导”,把工作重心前移,争取把更多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等优秀中青年教师吸引到党组织中来,补充新鲜血液,优化党员队伍结构。

  2.健全党员教育机制。一是大力推进教工党支部学习教育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各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工作领导,每个教工党支部要根据上级党组织安排,结合支部实际,制定学习教育方案。二是加强分类教育。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提高教职员工政治素质和党性觉悟;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促使教职员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要加强党风廉政教育,提高教职员工纪律规矩意识;要加强职业教育,把立德树人放在首位,促使教职员工树立良好师德师风;要加强业务知识教育,提高教职员工完成本职工作的能力。在个人自学、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利用网络、座谈会、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精心组织学习活动,突出主题,注重实效。要保证学习时间,党支部应每月至少组织半天的学习活动。

  (四)党员管理服务工作

  1.严格党员管理。一是要理顺组织隶属关系,认真落实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按期交纳党费等各项规定,认真完成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和任务。二是及时做好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防止出现“口袋党员”,认真执行赴国(境)内外进修、培训、访学等教师党员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国(境)内外教师党员与党组织联系制度和组织关系管理制度,防止出现“隐形党员”。三是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按规定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员队伍活力。

  2.加强党员服务。一是以服务党员、凝聚党心为目标,健全完善党内关怀帮扶机制,积极帮助解决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鼓励老党员与年轻党员结对子,党员学术带头人开展业务讲座等,从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指导帮助年轻党员成长,增强党员归属感。二是尊重教工党员主体地位,建立健全党务公开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和监督权,不断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途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

  (五)党内政治生活

  1.坚持和加强“三会一课”制度。一是始终把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作为教工党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二是党支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紧密结合实际,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三是教工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职责,保证会前有主题、会中有引导、会后有记录。四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落实好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严肃组织生活纪律。一是按规定召集会议。组织生活由支委会负责召集,一般每月一次,每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组织生活一般由支部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若因故不能参加的党员较多(超过1/3),组织生活应改期。对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应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二是坚持发扬民主决策。组织生活应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需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应做出决议(决定)。同时,要规范记录组织生活,做到有据可查。

  3.丰富组织活动载体。一是教工党支部要注重将开展组织活动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服务师生等工作相结合,广泛开展受欢迎、有实效、接地气的组织活动,增强教工党支部活动的创新性、开放性和时代感。二是注重组织活动与支部结对共建相结合,发挥学校党建工作整体优势,积极探索推进教工支部与学生支部共建、各类教工支部共建、校地支部共建等。

  (六)服务学校发展

  1.参与本单位中心工作。一是探索实施教工党支部书记参加学院党政联席会、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会等制度。增强教工党支部书记的责任感、使命感和主人翁意识,激发工作活力,对关系到本单位发展和师生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认真组织党员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教工党支部应参与教学、科研、管理等有关本单位重大问题的研究、讨论和决定,不断增强党支部在本单位事业发展中的话语权、教学科研管理中的参与权、民主决策的监督权,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齐心协力完成上级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推进单位科学发展。

  2.加强服务型党支部建设。一是积极服务师生,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着力解决师生关心的切身利益问题,不断增强服务师生能力,把思想教育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促进学校健康发展。二是积极服务社会,要积极利用专业、人才和科研优势,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关注民情、服务民生,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三、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校党委定期了解和分析教工党支部工作的现状,研究提出党支部建设的指导意见。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对存在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工作对策和建议,加强有针对性地指导和检查。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要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党支部工作的具体指导,经常研究党支部建设,年初抓计划制定,年中抓检查落实,年终抓总结点评。

  (二)搭建工作平台。一是积极建立基层党建特色项目资助平台,鼓励基层党组织特别是党支部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内容、活动方式、工作载体、工作机制,对特色项目予以资助。健全完善主题党日活动立项评选机制,定期评选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注重创新、党员欢迎、具有实效的基层组织生活案例,供全校教工党支部学习参考。二是健全完善党建课题研究平台,鼓励和支持基层党务工作者围绕学校党建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党建课题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思路和举措。健全完善基层党建成果展示平台,通过校园网、橱窗、校刊等渠道将党建特色项目、优秀组织生活案例、优秀党建研究成果等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交流展示。

  (三)建立完善制度。一是建立健全教工党支部工作记实制度,如实记录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和支部党员出席情况;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要定期检查《基层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对活动开展不正常的教工党支部要求限期整改。二是建立健全教工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年底党支部委员会应向全体党员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就党支部建设问题听取党员意见。三是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校党委每年对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抓支部建设工作进行考核,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每年对所属党支部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突出的党支部要给予表扬,对软弱涣散的党支部要予以批评和整顿。四是建立健全党内表彰激励机制,校党委每年开展一次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活动,各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可根据自身实际开展评优表彰活动。对工作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教工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奖励,在岗位聘任、评先树优、职称职务晋升等方面给予充分考虑。

  (四)强化条件保障。保障基层党建经费投入,加大党费使用力度,建立完善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纳入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要统筹使用好上级党组织下拨的党建经费,确保教工党支部开展工作的需要。各单位还要从时间、场地、设施等方面为党支部开展活动提供必要支持。